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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11: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114日至2023217,市委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5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国资委党委班子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工作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分工和部署,要求国资委全体机关干部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充分领会巡察整改要求,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在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以上率下、全员推进,以坚持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落实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经过与各科室多轮研究商讨,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的11个问题,细化制定6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并亲自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三)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长效。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国资监管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将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流程优化的过程,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统筹谋划指导国有企业发展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组织开展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对市属企业“十四五”规划和三年滚动规划同步开展中期评估,进一步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

2)修订《威海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重新确立考核体系、考核权重、考核指标,强化分类考核,突出效益优先,对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一利五率”指标,突出效益导向,提升利润相关指标分值,引入净资产收益率和营业现金比率等指标,引导企业实现有利润的收入和有现金的利润,增强可持续投资能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将利润指标纳入公益类企业考核,占考核分值的40%,重点考核全员劳动生产率、服务保障能力、群众满意度等,引导企业提升人均劳效,提高公共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将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事项作为高质量发展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如亏损企业治亏、招商引资、应收账款清理等,根据企业完成情况对负责人实施奖惩,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3)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印发了《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七条措施(试行)》,加大对企业的经营创效奖励。其中,对实现超额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实施超额贡献奖励,对普通员工实施工资总额超额奖励,对骨干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

4)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推动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理顺国有资本布局等6个方面提出推动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

5)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属国企将应收款项清收作为2023年度重点工作。通过调度1年以上应收账款全面摸清企业长期挂账应收款项情况,并要求每户企业制定清收计划。将应收账款考核作为管控的重要手段,设置应收账款周转率作为考核指标,以过去三年企业平均值作为目标值,通过考核变化率衡量企业应收账款管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督导市属国企做好应收账款清收工作,12月组织调度全年清收成效;根据考核指标做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考核工作。

6)指导企业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企业市场化选聘高层次人才时加大政策指导和支持力度,开展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价,通过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国企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以考核倒逼经理层能力提升、效率提升,有力推动企业生产经营。

7)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建立了合规风险监测、应对、审查等七项保障机制,确立了业务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三道防线,初步搭建了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对市属国有企业上半年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形成了《坚持“三化”提升 积极探索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有效路径》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2.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从前期摸底调查情况看,国务院2015年部署该项工作时,威海市就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将家家悦、威建集团、金猴集团等优质企业及时进行了改革改制。省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后,我市于2022年及时出台了《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混改要求、方式和程序。从国家政策调控情况看,省国资委自2018年起仅从近万户省属企业中挑选了10户企业纳入员工持股混改试点,并自2021年起取消了对各地市的混改数量和混改率考核。2023年,我委组织人员到北洋集团、城投集团、产投集团就权属竞争类企业开展混改进行了调研摸底,多数企业有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进行混改的意愿,但受员工持股政策因素影响,相关企业表示拟等待中央和省里出台新的配套政策后予以实施。

2)在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指导17户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努力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多数企业已将该事项纳入了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计划在条件好转时积极实施。同时,按照国家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我委将加大市属国有企业之间的整合重组力度,通过整合重组的方式推进混改,目前已制定优化提升方案(草案),以期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不断提升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

3)我市2023年混改已经破题,目前已指导推动市文旅集团权属企业威海市旅游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方威海市升安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了威海海上旅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股权占比各为50%,实现了双方资源共享,延伸了产业链条,推动了我市文旅产业发展。

3.关于“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把关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按照《市管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企业投资计划的管理。一是年初召开市属企业投资工作会议,通报各企业去年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并组织开展本年度投资计划审查备案工作,共备案投资项目271个,计划投资金额149.2亿元。二是7月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计划中期调整工作,对企业投资计划结合预算调整和企业投资实际情况及时纠偏,共审减计划投资金额28.4亿元。

2)建立健全投资计划调度机制,每季度调度企业投资进展情况,截至第三季度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金额41.4亿元,通过开展穿透分析,对投资进度慢、投资偏离计划的企业及时通知整改。下步立足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计划管理,持续关注企业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推动企业保质保量完成投资计划任务目标。

4.关于“预算管理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将预算执行情况列入2022年度市属国企全面审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对预算执行偏差大的企业提出预算管理相关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2)依据2022年度全面审计结果进行考核,年度预算偏差超过15%指标进行考核扣分,最终确定对18户市属国企35项指标予以扣分。调整2023年度预算考核方式,以企业预算数据为目标值,进行全面考核。

5.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参股企业运营情况掌握不全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对自身参股企业进行梳理,督导企业对投资企业特别是参股企业要做好分类管理,组织人员定期赴参股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参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形成年度参股企业情况报告。按计划对非战略性投资的长期不分红、未开展经营及长期亏损的投资项目及时进行清退止损。11月初,将国家、省级部门关于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至各区市国资监管机构、市属国有企业,指导企业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管理。

2)提醒外部董事严格履职,按照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股利分配政策,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推动阳光采购工作举措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已下发通知要求企业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修改采购制度,对制度中存在的标准不明确、存在歧义等问题进行完善,确保制度规范完整;明确异议处理机制,包括责任部门、处理方式等,确保及时有效处置采购相关人异议。

2)针对企业采购中存在的不遵守采购制度、随意废标等问题,通过考核采购项目废标率、采购制度公示情况、采购投诉情况规范企业采购行为。

3)将2022年度市属国企采购工作纳入年度全面审计,发现企业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导企业开展整改。

4)2020年阳光采购平台上线运营以后,市国资委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将法定招标采购以外的采购业务全部纳入阳光采购平台监管,目前平台运行良好,各市属国企均已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配套制订了采购制度,在制度中明确通过平台开展采购业务限额。平台共提供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价等9种采购方式,2022年市属国企通过平台开展的采购项目共584个(包段),有效提高了采购工作的公开性、规范性。

5)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市国资委积极与平台组织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资方中国工商银行威海分行对接,确定由威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国企采购平台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功能完善工作。

6)交易服务公司已联系平台开发方出具了功能完善方案,测算出资金需求,该方案能够有效解决平台缺少信息公示以及对采购项目的分类查询、汇总统计等功能的问题。

7)目前市国资委正在协助服务公司对接银行争取资金,解决平台相关的技术运维费及新增部分功能开发费用,因平台完善需依赖于企业架构设置,为避免重复投资,需待国企整合重组完成后最终实施。

8)下发通知要求外部董事严格履职,充分发挥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利用前置研究、会议研究环节,对企业采购制度修订把好审核关。要求企业做好制度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采购制度公开情况纳入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压实企业采购主体责任,做好异议处理工作,加大对违反采购规定导致投诉事项的处理力度。

7.关于“廉政风险管控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一是对接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协商按照招标投标各领域监管部门职责强化监管,已将市国资委对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要求提供给发改委,后期将按照发改委要求做好招投标业务监管。二是将2022年度市属国企采购工作纳入年度全面审计,发现企业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导企业开展整改。三是针对企业采购中存在的不遵守采购制度、随意废标等问题,通过考核采购项目废标率、采购制度公示情况、采购投诉情况规范企业采购行为。

2)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完善采购制度,明确招标投标的限额、范围,做到有章可依;对外部董事开展培训,要求严格事前把控,对规避招标行为坚决反对,涉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已将采购项目废标率纳入2023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防范企业随意废标。

3)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开支,对相关人员应缴工会会费进行收缴,不存在现金发放福利情况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一是加强对退休人员福利发放制度的学习。组织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对退休人员福利发放政策、制度进行再学习,准确掌握发放标准及方式,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针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政策把握不准、失之于宽等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坚决杜绝对非在编人员发放福利。三是从严开展责任追究。对当时福利发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为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现任办公室、财务人员进行制度培训,举一反三,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深入学习《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要求的高标准落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2)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并将学习成效与推动国企改革发展有效结合,做到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

9.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细化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按照上级年度学习内容要求,结合国企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学习内容,将“两个确立”“乡村振兴”等必学内容全部纳入学习计划,并逐期制定中心组学习工作方案,确保学习研讨有计划、有落实,无漏项、有成效。

10.关于“党建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修订完善国企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涵盖党的政治建设、基层基础、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考核评价内容;调整优化“国企党建动态考核系统”考核规则36项,充分发挥系统实时监督优势;结合上半年党建巡回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综合运用全年党建检查和述职评议等考核手段,进一步督导国企各项党建工作落实到位、提档升级。

2)督促各市属国企严格按照“1%”工作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今年已开展1期威海国企党建与发展专题培训班、2期“百名书记进党校”国企党务干部培训班、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1轮党支部书记轮训,将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履职情况纳入国企党建考核,已完成年度党建巡回检查。建立了国企党务工作专业人才库、党员后备力量人才库,并同步做好日常动态维护,切实增强国企党务工作队伍及党员后备力量的真本领、硬实力。

3)建立了“年初备案、日常检查、年度审计、考核评价”的全链条管理监督机制,将党组织工作经费列支、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国企党建巡回检查重要内容,督导各市属国企规范管理使用党组织工作经费。

11.关于“机关党建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本着便于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原则,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后,将机关全体在职党员以科室为单位重新划分为2个党小组,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分别编入相应的党小组,每月按要求严格根据党小组划分情况开展组织生活。

2)对机关科室职能进行了重新理顺,对有关人员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确定由组织人事科在编党员负责机关党建及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工作,推动支部工作规范化开展。

3)已要求机关党建工作人员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学习,并完善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流程,按要求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召开党员大会,对以往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不严肃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明确要求在机关借调的7名党员,要兼顾做好中心本职工作,按要求参加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再列席机关党支部会议。指定专人分工负责“三会一课”等组织及记录工作,规范记录点名册,督促每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年度缺席次数较多的党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5)认真学习《中共威海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退休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具体实际和学习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退休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开展“送学上门”服务活动,为退休党员送去理论学习书籍。建立机关退休党员交流群,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让退休党员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

1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印发了《威海市国资委党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安排,开展了党建巡回检查,对各市属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并向各市属国企下达党建与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赋分标准,通过全年党建工作检查,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情况督导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2)制定《市国资委机关党员干部“十严禁”》、开展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任前谈话、签订管党治党责任书、排查廉政风险点等,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

3)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今年以来,党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走“清廉之路”接受现场教育2次,观看法院庭审1次,向124名“关键少数”发送廉洁短信,充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震慑作用,针对查处的1起酒驾醉驾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明纪律、坚守底线、远离红线。

13.关于“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对机关干部队伍人员结构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干部专业结构和空编情况,已申报招考法律专业定向选调生1名,申报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1名,进一步充实机关年轻干部力量,优化符合国资监管需要的专业结构。

2)依托国企人资及考核管理系统,对国企年轻干部进行分析,搭建年轻干部人才库板块,设置年轻干部人才库对比分析内容,对国企年轻干部储备情况和具体情况进行直观展示。同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指导企业加强对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锻炼和储备力度,持续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真抓实改,务求整改实效。市国资委党委将一如既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确保所有整改事项彻底整改、见底清零。

(二)进一步推动落实,确保力度不减。坚决克服过关心态,防止前紧后松、重易轻难、边改边犯、反弹变异,保持长效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好突出问题攻坚常态工作落实机制制度健全完善贯彻执行,做到既注重整改销号又注重长期成效,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国资监管质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着力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开药方、除病根,推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剖析根源,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建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187516威海市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10gzwzzrsk@wh.shandong.cn



 

威海市国资委党委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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